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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公众参与 江苏省城市规划将在审批前公示



  今后城市规划在“定稿”前就要接受群众的评议。记者从在宁举行的全省城乡规划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后江苏省城市规划公示要逐渐从初期的规划审批后展示为主,转变为以审批前公示为重点,更加强调规划决策前的公众参与。

  据介绍,自2000年以来,全省已有40个城市陆续开展了新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目前淮安、镇江等8个城市的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已获批准,无锡、扬州、常州等14个城市的总体规划已经完成,苏州、南通等17个城市的总体规划修编正在进行中,南京也即将开始新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在乡镇规划方面,江苏省将镇村布局规划也纳入了总体规划中,近期将重点做好100个左右省级重点中心镇的规划修编。到今年年底,对历史文化遗存较丰厚的村要完成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在成就面前,副省长何权并不回避江苏省城乡规划还存在的一些矛盾,主要表现在规划的制定滞后于城乡建设。一是城乡规划的覆盖面不宽,未能覆盖整个国土空间,全省各地仍存在规划的空白和盲区。到目前为止,全省省辖市规划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覆盖率仅为68.68%,县级市规划建设用地覆盖率仅为43.88%。二是城乡规划的前瞻性不够强,有的规划实施才两年左右,就实现了原规划五年甚至十年的建设目标;三是城乡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衔接不紧,全省尚未形成协调统一的规划体系,城镇与区域、土地利用与专项规划之间的关系尚未理顺。四是城乡规划实施不严格,缺乏权威性与法定性。一些地方换一任领导就动一轮规划的现象屡屡发生,规划修编过于频繁。从2003年开始,江苏省开始推出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并于2005年7月1日在全省全面推行。规划公示制度的实施,推动了规划工作的公开化和民主化,更好地保障了公众的合法权益。但是,由于目前实施的一般是批后展示,也就是规划在被正式批准后公示,这时已经成了既定的规划,不利于群众参与。对此,省建设厅厅长周游表示,今后城市规划将逐步转变到以审批前公示为重点,让规划在正式“定稿”前就进行公示,尽量吸取民众意见,并纳入到规划中。





              
              
资料来源:扬子晚报 200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