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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今年将抓好以效能监察为重点的“阳光规划”和“规划落地”工程,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资源环境的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以规划实施和效能监察为切入点,全力以赴做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工作。
一是在全省开展“规划效能监察年”活动。重点监察各地建设项目审批的规划依据,严肃查处未依据规划审批或变更规划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建设项目。严查各类违规建设行为,对违法建筑坚决予以拆除和没收,严禁“以罚代拆”。
二是进一步强化规划管理,完善“规划落地”实施机制。实施项目审批责任人制度和审批人员“终身负责制”,不断规范行政行为。
三是充分发挥省、市两级规划委员会作用,完善规划实施协调机制和保障体系。确保建设立项、审批、项目设计、组织实施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按规划实施。
四是增强规划工作透明度。各类规划都要按审批规程要求进行公示。加快城市规划展览馆(室)建设,方便市民查阅各类非保密性规划,增强规划工作的公众参与度和透明度。
五是坚持高标准、集约化原则,进一步做好哈大齐工业走廊园区规划和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为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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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建设报 200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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