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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学习贯彻《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工作获市委组织部检查组充分肯定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学习贯彻《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检查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局对2002年7月《条例》颁布以来提拔任用干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和自检。8月5日市委组织部检查组一行6人到我局对此项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俞滨洋同志代表局党组关于我局学习贯彻《条例》的工作情况汇报。俞滨洋局长从三个方面对我局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了汇报。随后检查组进行了民意测评,与有关同志进行了谈话、查看了基础材料并调阅了部分提职干部的档案,最后检查组组长殷汝状同志代表检查组将检查情况向局主要领导进行了反馈。检查组认为:规划局党组在学习贯彻《条例》方面是非常重视的,执行《条例》严肃认真,没有发现违反《条例》的行为和问题。检查组总结规划局在执行《条例》方面有四个突出特点:一是局党组对《条例》的学习重视,学得深入。认真学习贯彻《条例》规定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坚决做到了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不动摇,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标准不走样,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变通,遵守干部选拔纪律不放松。尤其在中层干部的竞争上岗方面做到了“三公开”,即任职条件、职数、结果三公开。程序比较规范,坚持了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了民主,受到了大家的好评。二是局党组坚持了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选拔业绩比较突出的干部,提出了“三用三不用”的原则,选拔上来的干部大家佩服。三是局党组在干部选拔完善机制方面有所创新,做了积极的探索,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暂行规定》、《干部量化考核手册》,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选拔和考核,做到了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四是干部工作基础材料比较规范,各种材料健全,按要求作到了及时归档。

  俞滨洋局长代表党组表示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中继续发扬成绩,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学习贯彻深化,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好中央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文件和规定,为建设一支业务精、素质高、敢打硬仗的规划干部队伍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资料来源: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 200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