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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号召积极配合
9家广告公司自行拆除违法广告设施
第十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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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关于第二批限期拆除和限期整改违法广告设施的通告》发布后,一些广告公司响应号召,配合执法,积极行动,开始自行拆除违法广告设施。至5月21日,有9家违法广告设施设置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了违法广告设施,有6家单位正在组织人员拆除违法广告设施。位于经纬街42号的赛奥太阳能广告在5月18日率先完成“自拆”工作。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在踏访拆违现场时看到,位于文昌街82号住宅楼顶部的市商业银行宣传广告、位于友谊路170号住宅楼顶的宝驰汽车租赁广告等也都行动迅速,拆除彻底。5月22日,市户外牌匾广告清理整顿办公室将组织执法人员对不能按期拆除和整改的违法广告设施依法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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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
2007.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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