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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址意见书阶段报件须知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3、《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二、审批主体

   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

   三、办理地址

   哈尔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296号)

   四、联系电话
  
   0451-84529614-8260

   五、审批条件

   建设项目的用地性质符合《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六、所需要件

   1、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报建申请文件
   2、数字化地形图即航测图(市勘测院:道里区西四道29号)
   3、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院设计的规划报批方案 (市区内建设项目应提供基础设施管网综合图)
   4、土地权属证明、房屋权属证明(集体土地建设,需与土地所有者签定协议,并提供区、乡、村三级证明)
   5、现状环境照片(粘在A4白纸上)
   6、工业项目、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环保部门意见
   7、对周边建筑有影响的项目——与相关单位的协议
   8、需拆除房屋的项目——房屋安全鉴定书
   9、房地产开发公司——须有招拍挂中标手续及有关文件
   10、自有生活区建设住宅项目——市房产住宅局意见
   11、规划方案电子报批光盘;
   12、报建所附的必备材料,将原图纸、照片、文件大小以100DPI的分辨率扫描成JPG格式的图像文件

   七、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经办部门办理——窗口出证

   八、办件时限

   材料备齐后,自受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九、收费标准

  

   附:申请样式及下载



  

 

资料来源: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 2008年6月6日